通知公告
1、注意事项
“出国留学”的政策解释为:毕业生准备毕业后自费出国留学,并且已经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,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完成了出国留学手续。
2、办理流程
由于近几年关于出国留学毕业生户口问题的政策的变化较大,如果有了新的政策或原政策变动,以下程序可能发生变化。
1、将空白三方协议书和推荐表交回就业中心换取出国留学申请表。
2、填写《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申请表》。
3、到档案馆填写好毕业后档案去向。
4、到户口办填写好毕业后户口去向。
5、将填写完整并盖好档案馆、户口办公章的《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申请表》交回就业指导中心。
3、户口、档案处理
出国留学毕业生户口、档案不能存放在学校,应该在有关政策约束下,按照毕业生本人意愿迁移出学校。
3.1、将户口和档案转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中心
毕业生办理了自费出国留学, 2010年年底前能够取得签证的,建议将户口、档案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(需要本人亲自办理)。之后才能取得签证的,户口能否转留学服务中心请自己咨询。
有关具体政策请参见http://www.cscse.edu.cn网站的“北京集体户口”栏目和
“留学存档”栏目。
如果毕业生按此项办理,则《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申请表》中“档案问题处理意见:毕业后该生档案迁往”和“户口问题处理意见:毕业后该生户口迁往”两栏均需填写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”。
3.2、将户口和档案迁移回生源所在地
毕业生办理了自费出国留学,按本人意愿,其户口、档案可以迁移回其来源省区。一般来说,户口应落在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派出所,与其父母户口放在一起。
如果毕业生按此项办理,则《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申请表》中“档案问题处理意见:毕业后该生档案迁往”和“户口问题处理意见:毕业后该生户口迁往”两栏应分别按要求填写。
4、个人就业去向信息网上核对
1、登陆Http://job.ustb.edu.cn,使用帐号、密码登陆。
用户名为学号,密码为身份证号前三位和后三位。可以通过点击“帮助”按钮了解更多内容。
2、点击“进入功能区”后,再点击左侧的“个人毕业去向”。
3、仔细核对自己的毕业去向,如果有问题,请立刻到就业指导中心更改。
5、取消出国
如毕业生在2010年6月10前,因故取消出国留学,需要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,到就业指导中心填写《毕业生取消出国申请表》,并重新领取协议书和推荐表。
就业计划上报后,如毕业生想取消出国留学或出国未成行,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(学校可协助毕业生办理改派申请手续,但能否成功以上级机关审批为准)。
6、毕业后的相关事项
1、毕业生毕业后,如果户口、档案的转寄按照3.1方式办理,请务必保证拿到签证后本人亲自到留学服务中心办理(尤其是户口迁移);如果户口、档案的转寄按照3.2方式办理,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典礼当天领取到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。党员毕业生还应该到学院领取自己的党组织转接关系。毕业生的档案将由学校按照“机要”的形式转寄。
2、按照3.2方式办理的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就业报到证上面的单位报到。
3、档案转寄一般会在派遣半个月后进行,与档案相关的事项由学校档案馆负责(图书馆北门一层人事档案科,电话:62332363)。
因档案的转寄必须按照“机要”的形式进行,如果毕业生档案没有按期寄到单位,毕业生应及时和档案馆联系,协商解决的办法。
7、归国后有关问题
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回国后,其具体派遣事项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,可通过电话、网络等形式咨询具体政策。